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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馬鎮(zhèn) |
木馬鎮(zhèn)---劍閣縣轄鎮(zhèn)。1951年設木馬鄉(xiāng),1958年改公社,1984年復置鄉(xiāng),1992年柏埡鄉(xiāng)并入建鎮(zhèn),1995年柏埡鄉(xiāng)析出。位于縣境東北部,距縣府26公里。面積56.6平方公里,人口1.2萬。通公路。轄魁凌、松木、威靈、庵子、七柏、停船、華峰、金魁、后坪、前坪10個村委會和1個居委會。農業(yè)主產水稻、玉米、小麥、油菜籽,兼產棉花。 木馬鎮(zhèn)黨委、政府在加強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,構建和諧鄉(xiāng)鎮(zhèn)工作中,高度重視人民調解工作,充分發(fā)揮人民調解組織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作用,人民調解工作做到了“五落實”,即組織落實,建立了鎮(zhèn)、村、組、戶四級人民調解網絡,(鎮(zhèn)成立了調解中心,村、(居)委會成立了調解委員會,村(居)民小組成立了人民調解小組,10戶村民配備了人民調解信息員)陣地落實,鎮(zhèn)、村(居)委會建立了較標準的人民調解室。標識落實,鎮(zhèn)、村、兩級都統(tǒng)一刻制了印章,統(tǒng)一制作了人民調解標識。制度落實,建立完善了鎮(zhèn)、村兩級人民調解組織的各項制度,規(guī)范了調解程序,經費落實,鎮(zhèn)政府拿出了部分經費作為人民調解組織的工作經費,對調解員、信息員給予適當補貼,進一步強化了鎮(zhèn)、村兩級調解組織的工作職責。 該鎮(zhèn)、村調解組織共調解糾紛32件,調解成功率達到了100%,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鎮(zhèn),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上訪案件的發(fā)生,維護了社會的和諧穩(wěn)定。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、市、縣狂防工作會議精神,有序推進工作開展,確保轄區(qū)人畜安全,木馬鎮(zhèn)采取有力措施,強化領導,狠抓落實,取得了明顯成效。 一是加強領導、落實責任。為保證狂防工作落到實處,該鎮(zhèn)于2009年7月19日組織召開了鎮(zhèn)、村、組及相關部門參加的狂防工作會議,成立了由鎮(zhèn)長任組長,分管畜牧的副鎮(zhèn)長和獸醫(yī)站站長為副組長,駐村干部、相關部門負責人及各村主任為成員的狂防工作領導小組,對工作進行了周密細致地安排,明確目標和責任。 二是加強宣傳、營造氛圍。為擴大宣傳效果,營造良好的防控輿論氛圍,增強廣大犬只飼養(yǎng)戶的自覺配合意識,該鎮(zhèn)一方面通過廣播進行廣泛宣傳,另一方面組織編印《狂犬病防治宣傳資料》2000余份、書寫墻體標語20余幅,起到了較好的效果。 三是集中精力、狠抓落實。自2009年7月下旬開始,該鎮(zhèn)集中時間、集中人力、統(tǒng)一行動,狠抓狂犬病疫苗強制免疫、掛牌、發(fā)證和建檔工作,并對流浪犬、無主犬及不按要求拴養(yǎng)的犬只進行捕殺和無害化處理。通過近10天的工作,該鎮(zhèn)完成了7村1居委共684只犬只的免疫注射、掛牌發(fā)證和建檔工作,占全鎮(zhèn)犬只總數的78.9%,撲殺流浪犬、無主犬31只。正組織對其余3個村近200只犬只進行免疫注射及漏免犬只的補防補免工作,預計整個工作將在2009年8月15日前完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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